宏福苑大火案|港府起訴7人2公司 涉誤殺及火警系統人為失效

香港當局就去年王福邨公共屋邨大火正式起訴7名個人及2間公司,涉及誤殺及串謀詐騙等25項罪名。調查揭發火災時大廈火警系統遭人為關閉,加上防火設施質素低劣,導致這場釀成168人死亡的慘劇。

【揀報】香港當局就去年11月宏福苑公共屋邨大火正式起訴7名個人及2間公司,控罪合共25項,包括誤殺 (manslaughter)、串謀詐騙 (conspiracy to defraud)、洗黑錢 (money laundering)、妨礙司法公正 (perverting the course of public justice) 及逃稅 (tax evasion)。這場大火造成168人死亡,被視為全球數十年來最致命的住宅火災之一。

調查揭發火災當日,屋邨內幾乎所有救命消防設施均因人為失誤失效。獨立調查委員會首席法律顧問杜淦堃 (Victor Dawes) 指出,涉事7座大廈的火警系統當時被關閉,嚴重縮短住戶的疏散時間 (shortened evacuation time)。委員會早前報告亦提到,現場多處未有使用規定的防火網,窗戶更被泡沫板覆蓋,導致火勢迅速蔓延至各個單位。

火災調查專責小組認定,起火原因疑為煙蒂引燃易燃物 (ignited combustible material)。涉案被告包括裝修顧問公司董事、檢查員及主要承建商,另有兩間公司涉及裝修工程。目前仍有逾千名居民流離失所,需留守臨時住所。

新聞來源:《亞洲新聞台》《印度教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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