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國際法院裁定罷工權受核心公約保障 影響全球勞工權益
海牙國際法院 (ICJ) 於2026年5月21日以10票對4票裁定,勞工及工會的罷工權受國際勞工組織 (ILO) 1948年《結社自由公約》保障。院長岩澤雄司強調,裁決僅確認罷工權受保護,未界定具體行使條件。全球158國已批准該公約,預料裁決將對尚未承認罷工權的國家構成壓力。
【揀報】海牙國際法院 (ICJ) 於2026年5月21日做出歷史性裁決,確認勞工及工會的罷工權受國際勞工組織 (ILO) 1948年《結社自由公約》保障。院長岩澤雄司 (Yuji Iwasawa) 表示:「法院認為,勞工及其組織的罷工權受該公約保護 (right to strike protected)。」裁決由14名法官組成的專案組以10票對4票通過,但院長強調意見範圍狹窄,結論「不涉及對行使該權利的確切內容、範圍或條件的任何決定 (precise content, scope or conditions)」。
根據《Al Jazeera》報導,ILO於2023年11月向ICJ尋求諮詢意見,以解決勞資雙方長期爭議。資方一直質疑《結社自由公約》(Convention 87) 是否隱含罷工權。ICJ在43頁的諮詢意見中指出,罷工是「勞工及其組織促進利益和改善工作條件的主要活動和工具之一 (main activities and tools)」,因此罷工權符合公約的「宗旨與目的 (object and purpose)」。
代表國際工會聯合會 (International Trade Union Confederation) 的哈羅德·科 (Harold Koh) 形容,此案「不僅關乎法律抽象概念 (legal abstractions)」,更會「影響全球數千萬勞工的實際權益 (real rights)」。雖然裁決不具法律約束力,但多國法院視ICJ意見為權威參考。目前全球有158個國家已批准該公約,勞工倡議者預期裁決將影響尚未承認僱員罷工權的國家。
新聞來源:《Al Jazee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