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航2009年空難|空中巴士與法航被判過失殺人 檢方斥態度無恥
巴黎上訴法院裁定法國航空 (Air France) 與空中巴士 (Airbus) 在2009年AF447航班空難中犯下過失殺人罪,228名罹難者家屬歷經17年終迎來判決。法院指兩間公司須負上全責,各判罰22.5萬歐元,為企業過失殺人罪最高罰款。檢察官批評兩間公司態度冷漠,未就皮托管故障提供足夠訓練及警示。
【揀報】法國航空史上最嚴重的空難案,在經歷長達17年的司法拉鋸後終於塵埃落定。巴黎上訴法院於2026年5月21日裁定,法國航空 (Air France) 與空中巴士 (Airbus) 在2009年6月1日AF447航班空難中,犯下過失殺人 (involuntary manslaughter) 罪,228名乘客及機組人員無一生還。法院裁定兩間公司「須負上全責 (solely and entirely responsible)」,各判處22.5萬歐元(約26.1萬美元)罰款,為法國企業過失殺人罪的最高罰款上限。 根據《法新社》報道,檢察官羅多夫·朱伊-比爾曼 (Rodolphe Juy-Birmann) 在2025年11月的庭審中,痛斥兩間公司的態度。他表示:「甚麼都沒有——沒有一句真誠的安慰 (sincere comfort)。」他形容其辯護策略猶如馬戲團,並以「無恥 (indecency)」一詞總結。 空難發生於2009年6月1日,AF447航班由巴西里約熱內盧飛往巴黎途中,在大西洋上空失控墜毀。調查顯示,飛機的皮托管 (pitot tubes) 因結冰堵塞,導致飛行速度讀數錯誤,自動駕駛系統隨即關閉。機師在高空緊急情況下操作失誤,導致飛機失速墜海。死者包括72名法國籍及58名巴西籍乘客。 法院在判決中批評空中巴士低估皮托管故障的嚴重性,未能向航空公司機組人員提供足夠警示;法國航空則被指未能提供針對皮托管結冰的專門訓練,亦未充分告知機師相關風險。空中巴士代表克里斯托夫·凱爾 (Christophe Cail) 在庭上表示:「我們的目標是零事故 (zero accidents)。」法航代表帕斯卡爾·韋爾 (Pascal Weil) 則承認:「我們有能力進行高空訓練,但當時認為無此必要 (believed it was unnecessary)。」 兩間公司曾在2023年獲下級法院判決無罪,檢方其後提出上訴,要求讓「法律上訴程序的全部潛力 (full potential)」得以發揮。本次判決雖僅為象徵性罰款,但對兩間公司的聲譽造成重大打擊。
新聞來源:《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