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德州應用程式年齡驗證法獲最高法院放行 言論自由爭議持續
美國最高法院拒絕阻止德州執行《應用程式商店問責法》,允許州政府在訴訟期間要求應用程式商店為未滿18歲用戶進行年齡驗證及取得家長同意。支持者指兒童可接觸任何內容,反對者批評法案等同強制書店查驗年齡,違反第一修正案。
【揀報】美國最高法院拒絕介入德州《應用程式商店問責法》執行,意味該州可在法律挑戰期間強制實施年齡驗證及家長同意機制。根據《半島電視台》報導,法案要求未滿18歲用戶的應用程式商店帳戶必須與家長或監護人綁定,下載任何應用程式前家長需收到年齡分級通知並批准。 德州共和黨籍州長格雷格·阿博特2025年簽署法案。州政府代表威廉·彼得森向法院表示,現代數碼世界與實體世界截然不同,兒童可在家長不知情下接觸「任何可想像內容」(any conceivable content)。他強調法案旨在給予家長「必要資訊」以作出關乎子女成長的明智決定。 學生倡議組織「德州學生參與」及電腦與通訊產業協會(成員包括蘋果及谷歌)提出反對。他們在文件中指出:「從未有任何州份要求公民證明年齡才能閱讀報紙、進入書店或瀏覽互聯網。德州法案卻將這一要求強加於每一部手機上的每一個應用程式。」聯邦地區法官羅伯特·皮特曼去年12月裁定法案違憲,形容其「猶如要求每間書店在顧客進門前檢查年齡,並需家長同意才能讓未成年人購書」。 今年6月聯邦上訴法院推翻有關裁決,允許法案暫時生效,稱德州有「重大甚至迫切的利益」(substantial, if not compelling, interest)保護兒童。最高法院周一的決定維持上訴法院裁決,未對案件實質內容作出裁定。此舉延續最高法院去年以6比3票數支持德州另一項色情網站年齡驗證法案的立場。 法案反映美國及全球對兒童網絡安全的關注升溫。澳洲去年成為首個禁止16歲以下青少年使用社交媒體的國家。
新聞來源:《半島電視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