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國會通過和解法案 112罪不獲赦免
泰國眾議院以306票對141票通過社會和解法案,參議院修訂後明確排除112罪,青年反對派批評此舉製造選擇性和解,未能修補歷史傷痕。
【揀報】泰國眾議院以306票贊成、141票反對、2票棄權,通過參議院修訂的《促進社會和諧法案》。法案其後將呈交總理提請御准成為法律。 參議院在第11條加入但書,明確規定不得適用於刑法112條案件。公民黨議員Sahasawat Khumkhong批評此舉「對歷史不誠實 (historical dishonesty)」,指112條自1976年軍事政變後加重刑罰,成為政治工具,製造「寒蟬效應 (chilling effect)」。 公民黨另一議員Weeranan Huadsri質疑:「若仍選擇埋葬部分傷痕,如何建立和諧社會 (social harmony)?」 為泰黨議員Thongtham Vechyachai則表示:「真實邁出的第一步,勝過永不實現的完美 (imperfect first step)」,強調法案可惠及逾3000名前示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