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嬰兒販賣案|新加坡當局未發現本地違法證據「不排除嚴懲違規者」
新加坡內政部與社會及家庭發展部表示,截至目前未發現新加坡境內或本地中介涉及印尼嬰兒販賣案的違法證據,該案涉及至少12名印尼嬰兒被販運至新加坡,印尼法院已判處19名集團成員監禁。
【揀報】新加坡內政部與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回覆查詢時指出,根據目前掌握的資訊,暫時無法確定新加坡境內或本地人士及機構有犯罪行為 (no offence committed in Singapore)。兩部門強調,若發現任何違法證據,將毫不猶豫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firm enforcement action)。 該案涉及至少12名印尼嬰兒被販賣至新加坡,每名嬰兒售價介乎2億至2.5億印尼盾。印尼萬隆法院於7月21日判處19名集團成員3年4個月至7年不等刑期,主腦Lie Siu Luan被重判7年。她曾與4名新加坡中介合作,其中一名中介安排新加坡夫婦領養嬰兒,支付1.7萬新元。 新加坡法律禁止向生父母支付金錢換取領養,但允許支付醫療費、法律費及合理服務費。中介必須遵守《領養兒童法》,不得提供虛假資料或欺詐手段獲取同意。當局正與印尼合作,核實每名嬰兒及生父母資料,以評估兒童最佳利益 (best interest of the child),作為法庭審批關鍵。 部分新加坡領養家庭的公民申請因調查延誤。MSF早前回應國會質詢時表示,已向受影響家庭解釋情況,並強調領養與公民身份屬不同法律程序。工人黨議員林瑞蓮指家長面對的不確定性猶如折磨 (a tor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