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霾外交|新加坡祭《跨境霧霾法》 七印尼企業收法律通知「必須停止焚燒」

新加坡國家環境局向七家印尼企業發出法律通知,要求停止土地焚燒並提交滅火計劃。環境部長傅海燕表示,當局將持續監察並考慮進一步行動,包括罰款或檢控。新加坡已向印尼提出滅火援助及人工降雨支援。

【揀報】新加坡國家環境局向七家印尼企業發出法律通知,要求停止土地焚燒並提交滅火計劃。環境部長傅海燕在國家新聞中心記者會上表示,這七家企業位於印尼蘇門答臘,涉嫌導致新加坡連續12日空氣質素不健康,PSI指數超過100。她指出:「我們會繼續監察情況及企業對通知的回應 (continue to monitor)。有需要時會根據資料採取進一步行動 (further action under THPA)。」 據《海峽時報》報導,七家企業中有三家——Bumi Andalas Permai、Bumi Mekar Hijau及SBA Andalas Wood Industries——曾於2015年收到同類通知,案件仍未結案。其餘四家為Paramitra Mulia Langgeng、Sumatera Alam Anugerah、Hutan Lestari Raya及Bangkanesia。當局透過衛星影像及氣象數據鎖定這些企業。 新加坡總理黃循財早前表示,當局正調查涉事企業,並考慮與其他國家聯合行動。傅海燕透露,新加坡已向印尼環境部長Jumhur Hidayat提出提供滅火援助及人工降雨支援,但尚未收到回覆。她表示:「我們已準備好提供印尼認為合適的援助 (assistance that Indonesia thinks is suitable)。」 面對質疑法律通知是否具威懾力,傅海燕承認執法困難,但強調:「即使效果有限,我們也必須盡力保護新加坡及國民 (protect Singapore and Singaporeans)。」她呼籲涉事企業配合要求:「做正確的事,保護你們的業務及聲譽 (protect your business and reputation)。」

新聞來源:《海峽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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