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霧霾|新加坡擬告印尼企業 外交後果成隱憂

新加坡環境及永續發展部長傅海燕表示,將向七間印尼企業發出預防措施通知書,要求撲滅引發霧霾的火災。法律專家指出,新加坡可依據《跨境霧霾污染法》追究責任,但行動可能帶來外交敏感問題。

【揀報】新加坡環境及永續發展部長傅海燕表示,當局將向七間印尼企業發出預防措施通知書,要求對方派遣滅火人員撲滅或阻止火勢蔓延。她同時警告,新加坡空氣質素可能進一步惡化至危險水平。 新加坡國立大學副教授林若蓮指出,根據2014年生效的《跨境霧霾污染法》,新加坡有權要求海外企業提供文件或資料,並可發出預防通知。受影響市民或企業亦可據此追究責任。她說:「國際法很清楚,印尼可自行處理自然資源,只要不損害境外地方(does not cause harm)。」不過她強調,決定採取行動會帶來外交後果。 新加坡管理大學副教授林美雪則指,新加坡對「鄰近強大鄰國」境內企業採取法律行動,涉及政治敏感性。她說,新加坡雖有司法管轄權,但印尼如何看待這些行動是另一回事。 傅海燕承認,2015年開始對四間企業的調查至今仍在進行,反映執法存在實際困難。她說:「這不容易,但我會第一個承認,我們必須嘗試,盡我們所能保護新加坡人。」國家環境局表示,調查需取得空氣質素讀數、衛星熱點及煙霧數據,而這些資料的取得有賴印尼配合。

新聞來源:《Channel News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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