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推無人車|法律責任未明 安全疑慮浮現

新加坡加快無人車部署,榜鵝第四季將有接駁巴士上路,但現行法例未清楚界定事故責任,監管當局需盡快檢討。

【揀報】新加坡正加快推動無人駕駛車輛,交通部計劃今年第四季在榜鵝推出固定路線接駁巴士,Grab亦宣布測試22座無人巴士供員工使用。 《海峽時報》報道,署理交通部長蕭賜榮率團六月底訪廣州,試乘小馬智行及文遠知行無人車。康福德高集團行政總裁鄭錫堅表示:「你很快就會忘記自己身處一輛沒有司機的車輛內 (no driver inside)。」 不過技術雖有進步,責任問題仍未解決。新加坡僅在2017年訂立測試規例,商業營運的法律框架仍待全面檢討。廣州沿用現行法例,深圳則規定無人駕駛時由車主負責。英國2024年通過相關法例,2027年生效,將責任歸於車廠及軟件開發商。 新加坡交通部強調,榜鵝巴士會分階段推出,初期設安全人員,確認安全後才改用遠程監控。過度依賴自動系統或會令道路使用者警覺性下降,當局需盡快處理相關風險。

新聞來源:《海峽時報》《半島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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