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單車手索償50萬被判僅5.5萬 法庭指未來收入損失屬猜測

新加坡單車手Gino Ernest Ng在2021年尼科爾公路意外中受傷,索償逾50萬新元,法庭最終判賠約5.5萬新元,駁回未來收入損失索償,指其缺乏證據,診所營收下跌實因同業挖角所致。

【揀報】新加坡單車手Gino Ernest Ng在2021年9月尼科爾公路(Nicoll Highway)被電單車撞倒,脊椎骨折及膝部擦傷,索償超過50萬新元,副司法官Sim Mei Ling判他獲賠55,769新元,駁回未來收入損失部分,指出主張「屬猜測性質(speculative)」。 據《海峽時報》報道,Ng的醫療專家指脊椎傷勢會令他治療病人時出現慢性痛楚,若每日工作逾六小時,翌日便需休息或由同事代勞。但對方專家則指骨折癒合良好,不會嚴重影響工作能力。Ng於2021年12月返回其擔任董事兼持股50%的物理治療診所,惟診所2022年營收下跌。Ng將之歸咎於傷勢限制工時,Sim Mei Ling卻裁定下跌主因是診所一名物理治療師在意外後四日另立公司,挖走多名客戶,診所人手亦由七人減至三至四人。 Sim Mei Ling指出,Ng在2023及2024年的平均病人數量及月費均高於意外前水平,並強調:「根本而言,索償人未能證明其個人損失。即使接受診所出現營收損失,那亦是診所的損失,而非索償人的損失(the clinic’s loss, and not the claimant’s)。」法庭最終批准Ng獲55,769新元,涵蓋痛楚及精神損害、醫療開支及單車損壞。

新聞來源:《海峽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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